淨零減排的四項國家碳定價財政利器:深入分析碳稅、碳費、排放權交易與碳關稅的全球應用

在全球面臨氣候變遷的嚴峻挑戰下,淨零減排已成為各國政府和企業的共同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碳稅、碳費、排放權交易和碳關稅等四種財政政策工具被廣泛應用。台灣環境部也在今年10月21日公告台灣採用碳定價以下將深入探討這些工具的全球應用及其對減排的影響。

碳定價財政方法分析

碳稅

  • 定義:政府對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徵收的稅款,旨在鼓勵減少碳排放。
  • 優點
    • 簡單易行,易於管理。
    • 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用於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項目。
  • 缺點
    • 可能對經濟造成負擔,特別是對高排放產業。

碳費

  • 定義:企業為其排放支付的費用,通常與自願減排計畫相結合。
  • 優點
    • 鼓勵企業自願減排,並可獲得經濟利益。
    • 增加靈活性以適應市場變化。
  • 缺點
    • 依賴市場機制,可能導致價格波動。

排放權交易(ETS)

  • 定義:企業在達到政府設定的排放限額內買賣碳排放配額。
  • 優點
    • 提供靈活性,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購買或減少排放。
    • 通過市場機制促進低成本減排技術的發展。
  • 缺點
    • 初始配額分配可能存在爭議。

碳關稅

  • 定義:對進口商品徵收的稅款,以反映其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
  • 優點
    • 保護本地產業,防止碳洩漏。
    • 鼓勵其他國家採取更嚴格的環境標準。
  • 缺點
    • 可能引發貿易爭端。
    • 實施複雜,需要透明的計算方法。

碳稅的全球影響:從理論到實踐的轉變

碳稅作為一種經濟手段,旨在通過對碳排放徵稅來促使企業和個人減少碳排放。其理論基礎在於「污染者付費」原則,鼓勵減少碳足跡。瑞典是碳稅實施的先驅,自1991年起實施碳稅,成功將碳排放量減少了25%,而經濟增長卻未受影響。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截至2021年,已有超過40個國家和地區實施了碳稅政策,這些國家的經驗顯示,碳稅不僅能有效減排,還能促進綠色技術的創新和應用。

碳費政策的經濟效益與挑戰

碳費政策與碳稅相似,但其設計更靈活,通常針對特定行業或活動徵收。這種政策的經濟效益在於,它能為政府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用於支持可再生能源和基礎設施建設。然而,碳費政策也面臨挑戰,特別是在如何平衡經濟增長與產業競爭力方面。例如,加拿大的碳費政策在推動減排的同時,也引發了部分行業的成本上升問題,這需要政府在政策設計上進行精細化調整。

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運作機制與成功案例

排放權交易市場是一種基於市場的減排機制,通過設定總排放量上限並允許企業之間交易排放配額來實現減排目標。歐盟的排放交易系統(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場,自2005年啟動以來,已成功將歐盟的工業排放量減少了約35%。其成功的關鍵在於嚴格的監管和靈活的市場機制,這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碳關稅:全球貿易中的新興環保壁壘

碳關稅是針對進口商品徵收的稅款,旨在防止「碳洩漏」,即企業將生產轉移至環保標準較低的國家。這一政策對國際貿易格局產生了深遠影響,特別是在歐盟計劃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後,全球供應鏈將面臨重新洗牌。碳關稅不僅能促使出口國提高環保標準,還能為全球減排目標做出貢獻。

財政政策與淨零減排目標的協同效應

財政政策在推動淨零減排目標中扮演著關鍵角色。通過合理設計稅收和補貼政策,政府可以引導資源流向低碳產業,促進可持續發展。例如,德國的能源轉型政策結合了碳稅和可再生能源補貼,成功推動了風能和太陽能的快速發展,實現了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台灣碳定價

台灣的碳定價政策主要採用碳費制度,並計劃於2025年5月試實施,2026年正式開始徵收。以下是有關台灣碳定價的詳細分析及相關訊息。

碳費

  • 定義:碳費是針對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向排放者徵收的費用,旨在透過經濟手段減少碳排放。
  • 徵收對象:主要針對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預計首批徵收業者超過500家,涵蓋約1.55億噸碳排,占全國總排放量的54%

徵收辦法

  • 法源依據: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子法。
  • 計算方式:應繳碳費為總排放量扣除2.5萬噸的免費額度後,再乘以設定的費率。預計每噸碳費在300元,並可能在2030年調升至1200至1800元

自主減量計畫

  • 企業可透過轉換低碳燃料、提升能源效率等方式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申請較低的碳費費率。若未達標,則需按一般費率繳納。

繳納流程

  • 從2025年起,每年5月底前,企業需根據前一年度的排放量自行計算並繳納碳費。如果未繳或繳納不足,將有90天的寬限期,逾期將加徵滯納金

 

四種碳定價政策比較表

財政方法 採用國家 定義與目的 主要徵收對象 收費標準與未來計劃
碳稅 日本、新加坡、英國 對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徵稅,以促進減排 化石燃料使用者 日本2030年減量46%
碳費 台灣 針對溫室氣體排放者徵收費用,作為經濟誘因 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的電力和製造業 預計2026年正式開始,初期每噸300元
排放權交易(ETS) 歐盟、中國、南韓 允許企業在達到排放限額內買賣配額 排放源 歐盟ETS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場
碳關稅 歐盟、英國、美國 對進口商品徵稅,以反映其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 進口商品 鼓勵其他國家提高環境標準

台灣的碳定價政策旨在促進企業低碳轉型,並逐步建立更完善的碳交易市場,以達成2050年淨零目標。

全球應用的啟示:從政策到行動的未來展望

綜合全球各地的實踐經驗,碳稅、碳費、排放權交易與碳關稅等政策工具在減排方面各有優勢。未來,各國需根據自身經濟結構和環境目標,靈活運用這些工具,並加強國際合作以應對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隨著技術進步和政策創新,這些財政利器將在實現淨零減排目標中發揮更大作用。

總之,碳稅、碳費、排放權交易和碳關稅作為財政政策工具,已在全球範圍內展現出其減排潛力和經濟效益。未來,這些工具的進一步發展和應用將為全球實現淨零減排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