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永續報告標準“大放水法案”公布!攪亂ESG發展趨勢大局?對台灣有何啟示?

繼美國川普總統上台對ESG議題(尤其DEI、氣候變遷)的「撤消退出」、「禁止削減」風潮之後。很不幸的,2月26日,歐盟委員會公佈綜合法案建議放寬《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企業永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D)等原先要求。降低合規義務、延長報告時間並調整盡職調查要求,估計約80%歐盟範圍內的企業不必強制揭露永續發展報告,CSRD覆蓋範圍從原來的約5萬家企業縮減至約1萬家企業。

這個消息將代表企業ESG報告的未來趨勢,也是歐洲經濟低迷、企業經營艱難的現實面上,不得不在監管績效與永續發展承諾之間取得妥協。對於近年來積極熱情推動ESG的台灣主管機關、企業會有何啟發?

在學習研究後,分享如下:
一、高大上走得快並不是最佳決策
過去歐美大國挾其市場優勢對全球供應鏈所在國家,透過ESG國際標準準則、評等級等方法,嚴苛高標下對往來國家企業產品、內部管理成本大幅增加,也引發通貨膨脹、貿易停頓等負面作用,兩敗俱傷。

這次「採煞車」行為是對的,尤其對中小型企業免除編製報告、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義務等,值得關注。台灣對報告書編製僅限於上市櫃公司與世界主流僅以組織規模、員工人數多的大型企業為主,作法不同,以致台灣為上市櫃的大企業取巧規避,完全不符合公平正義!

二、嚴苛標準卻漂綠作假是無意義的
其實企業先有生存才有後續發展,任何外部制度規範要求衝擊與經濟大環境現實要能平衡。美國、歐洲這次「翻盤」行為也是基於停滯衰弱國內經濟,不得不做為。台灣一向有做「模範生」的心態,照搬國際準則、立即響應倡議、逐年擴大加重要求,對企業營運增加負擔下,或選擇逃避或作假應付,實為可惜!

所以主管機關應該順應當前潮流趨勢,暫緩腳步停下來調整作業。例如:針對未上市櫃大型集團企業納入永續資訊揭露範圍,減少中小型企業揭露項目及標準。

三、誠實面對無法改變的殘酷面

以國際影響面向看:2023年臺灣溫室氣體排放僅佔全球0.58%,但是整體碳排量為320.75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全球排名35,人均排放量世界第7名,亞洲第一。其中台中火力發電廠再度蟬聯碳排榜首,位居全球第五十一名。據氣候追蹤網站統計,台灣共有八處排入全球前五百大排放汙染源中。

既然這是無核家園、海島地形、靠燃油進口的環境,現在又要發展AI、資料中心等高耗能源產業,所以節能減碳轉型似乎困難?對地球貢獻小?建議:政府要能建立平衡安全政策,與民間一起努力!

(文章轉載來源:ESG永續學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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