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榮(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歐盟《數位服務法案》(DSA)自2024年全面實施以來,成為全球數位平台監管的標竿,旨在打造更安全、透明且公平的網路環境。然而,這項法規不僅對美國科技公司造成沉重的財務與營運壓力,更在美歐之間掀起地緣政治與經濟博弈的波瀾,凸顯全球數位治理的分歧與挑戰。對台灣而言,DSA的影響不僅是國際趨勢的縮影,更為我們的數位政策與科技產業提供重要啟示。
DSA對美國科技公司的衝擊首當其衝在於高昂的合規成本。根據電腦與通訊工業協會(CCIA)研究,DSA每年為美國科技公司帶來約7.5億美元的直接合規成本,若加上罰款與訴訟,單一企業可能面臨每年43億至125億美元的損失。此外,2024年因業務調整導致的收入損失高達329億美元,總計對企業的年度影響可能達976億美元。這些成本包括增聘法務與技術團隊、調整產品設計、強化內容審查與透明度報告,以及支付依全球收入計算的監管費用。對Meta、Google等大型平台而言,DSA的嚴格要求迫使其重新設計廣告模式與演算法,甚至退出部分市場服務,進而導致市場估值下滑,預估折損7%至12%。
如此高昂的合規負擔引發美國強烈反彈。美國前政府視DSA為「數位關稅」,透過外交管道施壓,試圖縮減其影響範圍,並批評其對「非法內容」的模糊定義可能限制言論自由,將其視為針對美國科技企業的打壓。美國國務卿馬可·盧比奧簽署的外交電報顯示,美國駐歐盟使團積極遊說,要求放寬DSA監管標準。此舉不僅反映美歐在數位治理理念上的分歧,美國強調市場自由與企業自主,歐盟則主張公共利益與嚴格監管,也讓DSA成為美歐貿易談判的焦點,影響關稅協議進展。
DSA的影響不僅限於美歐之間的經濟爭端,更對全球數位治理產生深遠衝擊。作為數位監管的先驅,DSA的「布魯塞爾效應」已影響英國、巴西等國的立法方向,其分層監管架構與透明度要求成為他國參考範本。DSA的模糊定義與執法不一致也引發爭議。人權團體擔憂,過度監管可能損害言論自由,而威權國家可能借鑑其框架來合理化資訊審查,進一步加劇全球數位空間的碎片化。這對台灣而言,提醒我們在制定數位政策時,需謹慎平衡監管力度與自由開放的網路環境。
對企業而言,DSA的挑戰也帶來新機遇。市場對合規技術的需求激增,AI驅動的合規解決方案成為企業降低成本的利器。然而,中小企業因資源有限,難以承擔高昂的合規成本,可能在歐洲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這對台灣的中小科技企業而言,是一個警訊:若未來全球數位監管趨嚴,企業需提前投資技術與法務能力,才能在國際市場立足。
展望未來,DSA將於2025年11月迎來首次政策評估,這將是歐盟調整執法細節與平衡創新的關鍵時刻。對美國科技公司而言,與其被動抵制,不如主動適應,透過在地化產品設計與合規技術投資降低風險。對全球數位治理而言,DSA的成敗取決於能否在保障公共安全與維護自由競爭之間找到平衡。若成功,DSA或許能成為數位時代的治理典範;若失敗,則可能加劇「數位冷戰」,讓全球網路生態更加分裂。對台灣來說,DSA的經驗顯示,數位治理需兼顧創新與監管,並與國際接軌,避免在全球競爭中落後。
在這場數位治理的博弈中,美歐雙方需超越零和思維,尋求合作共識。對台灣而言,DSA的啟示在於,政府與企業應攜手制定前瞻的數位政策,強化技術自主與國際合作,以因應日益複雜的全球監管環境。唯有如此,才能確保台灣在數位時代的競爭力與影響力,免於被高昂的合規成本與地緣政治對抗削弱創新動能。





